一、交易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考勤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二、交易服务大厅每天考勤四次,早8:30,中午12:00,下午14:30,晚17:00。因故在考勤时间以后到岗的,要向管理人员说明原因,由管理人员书面记录实际出勤情况。
三、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请假按以下规定执行:
因事需请假的,应填写县交易中心统一印制的请假单。
1.临时有事离开工作岗位的,向办公室管理人员请假;
2.请假半天或一天(含1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
四、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请假(休假)期间,中介代理机构必须安排人员替补,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五、服务大厅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不请假、不打招呼,擅自离岗一个小时以上的,以旷工论处,扣1分。
六、办公室负责交易服务大厅工作人员日常考勤的监督、检查、处理,并将考勤结果按月公布。
七、交易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的考勤结果作为各中介代理机构考核的重要依据。
八、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